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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2日 阅读次数:2483
 

 

 

固组发[2007]17号


中 共 固 阳 县 委 组 织 部
固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固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机关
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委、总支、支部,县委各部、委、办、校,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在参照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事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固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固阳县委组织部
                       固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固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10月1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
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使之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配原则
    (一)严格把关、从严掌握原则。各单位新进人员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控制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
    (二)优化结构、保证重点原则。努力优化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结构,做到结构合理、调配得当。具备公开选拔和公开招聘条件的,原则上要采取公开选拔和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总量控制、兼顾需要原则。严格控制人员增长,做好政策性安置工作。注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可以按特殊人才直接引进。中小学校及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单位在编制限额内要更多地吸纳本科毕业生,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
    二、调配范围和程序
    (一)调配范围
    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到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工作人员;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及随迁家属、复员退伍军人;按包头市、固阳县有关要求,因机构调整、上划、移交等需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吸引的特殊、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包头市和固阳县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人员;事业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生;确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要流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不得调动。
    县委组织部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调配,营职军转干部的安置,县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及所属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调配。县人劳局负责连级以下军转干部的安置,县政府系统各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调配。
    (二)调配程序
    1、制定年度使用编制计划。每年年初县属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编制使用、人员需求等情况向县编办申报年度使用编制计划,县编办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空余编制数、人员结构比例和政策性计划安置任务,提出年度使用编制计划,提交县编委会议审定,并向各单位反馈。
    2、调配手续的办理。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和政策性安置,需新进人员时,须向县编办申请“空编增人通知单”。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劳局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依据“空编增人通知单”,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的原则,拟定调配人员名单,按以下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1)县委管理干部的调配和营职军转干部的安置,要经县委研究任职后办理相关手续;连级及以下军转干部的安置,要经县人劳局研究后办理相关手续。
    (2)考录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公务员录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县财政供养人员跨系统流动或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系统内人员流动和调整,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劳局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3)因岗位空缺工作需要进入或调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劳局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4)通过“双向选择”与事业单位达成聘用意向的毕业生和事业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事业人员,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劳局审核,报分管县领导审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5)军转干部随迁家属及复员退伍军人等特殊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劳局审核,报分管县领导审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6)因机构调整、上划、移交的工作人员,经县委组织部或人劳局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7)根据年初确定的年度使用编制计划,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招聘方案经分管组织或人事工作的县领导审定后,由县委组织部或人劳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
    3、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按照包头市相关政策和固阳县有关人才引进政策办理。
    4、各类企业及固阳县以外人员调入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劳局审核,报分管县领导审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5、从企事业单位调任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先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劳局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然后按上述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原则上具备干部身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相当职务层次一年以上任职经历等条件。
6、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经县委组织部或人劳局审核,报分管县领导审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列编手续的办理
    调配人员名单确定后,按下列程序办理列编手续:
    1、根据年度使用编制计划拟进入县直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由调入单位持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开具的介绍信和县编办开具的“空编增人通知单”办理列编注册等相关手续。
    2、拟任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交流的科级干部和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由任职单位持干部任免职文件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开具的介绍信办理列编注册等相关手续。
    3、因工作需要,在编制限额内超年度使用编制计划进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经县领导同意,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商县编办审定后,由调入单位持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开具的介绍信办理列编注册等相关手续。
    三、工作纪律
    (一)严肃编制管理和人员调配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和办理相关手续。组织、编制和人事等部门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规范运行,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编制和人事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有关单位申报请调材料要真实可靠,否则不予审批,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编制管理和调配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1、机关事业单位年度使用编制计划申请表(略)
         2、机关事业单位年度使用编制计划通知单(略)
         3、人员商调登记表(略)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固阳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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