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委党校拟过渡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列入参照管理单位拟过渡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包组通字[2009]24号)有关要求,固阳县委党校被批准为党群系统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单位,拟过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条件为:
1、批准参照之前(2008年12月26日)在编(不含工勤编制)在册,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包头市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规定的登记条件。
2、在干部岗位工作,工作满3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最近两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的正式职工。
3、各旗县区委党校过渡和登记数必须在“五定”方案核定的行政编制范围内。
一、公示人员
根据规定的条件及数量要求,确定樊兴、王光俊、张丽萍、王霞4名同志为拟过渡人员。现对4名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樊兴,男,汉族,1959年5月生,大学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王光俊,男,汉族,1961年9月生,大学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党校办公室主任。
张丽萍,女,汉族,1979年1月生,大学学历,2003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党校教务处副主任。
王霞,女,汉族,1981年2月生,大学学历,199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党校教务员。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天(2009年7月7日至2009年7月9日)。
三、受理方式
1、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当事人或证明人,以及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线索。有关部门将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2、受理时间:
每日上午8:30 ─ 12:00;下午 2:30 ─ 5:30
3、受理部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固阳县党政大楼405房间),电话:(0472)8121058。
本公示同时在固阳组工网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